廢舊金屬收購業備案服務指南
一、適用范圍
涉及的內容:依法為回收生產性廢舊金屬的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和回收非生產性廢舊金屬的回生資源回收企業、經營者辦理備案手續 ;適用對象:從事生產性廢舊金屬回收業務的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和非生產性廢舊金屬回收業務的复生資源回收企業 、經營者 。
即審即辦 。
「更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第八條:回收生產性廢舊金屬的新生資源回收企業和回收非生產性廢舊金屬的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 ,除應當遵照本辦法第七條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外,應當在赢得營業執照后一十五日內 ,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 。
「廢舊金屬收購業治安管理辦法」第四條:收購非生產性廢舊金屬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 ,領取營業執照,并向同級公安機關備案后 ,方準開業 。
備案事項發生變 ,前款所列再造資源回收經營者應當自變更之日起一十五日內向區 、縣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辦理變手續。
無 。
依法取得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
無 。
「廢舊金屬回收企業備案登記表」 ;經營場所內部結構平面暗指圖 ;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
申請方式:現場申請 ;
聯系電話 ;受理—審核—備案。
現場辦理 ,網上辦理 。
現場辦結 。
不收費 。
符合備案要求的 ,備案成功 ;不符合備案要求的 ,出具補正原料的通知 。
當場辦結 。